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 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5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佛山市顺德区华南机械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自主开展了华南金属表面处理中心三旧改造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我公司委托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佛山市德良水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华南金属表面处理中心三旧改造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华南金属表面处理中心三旧改造项目(一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18年12月24日在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华南金属表面处理中心三旧改造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华南金属表面处理中心三旧改造项目(一期)建设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华南金属表面处理中心三旧改造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华南金属表面处理中心三旧改造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我公司官方网站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
1、验收报告.pdf
2、总结报告.pdf |